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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国际象棋比赛规程浏览数:442次
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国际象棋比赛规程 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2月1日至5日期间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举行 二、竞赛项目 男、女个人赛和团体赛 (一)8周岁以下年龄组(2010年1月1日之后出生); (二)10周岁以下年龄组(2008年1月1日之后出生); (三)12周岁以下年龄组(2006年1月1日之后出生); (四)14周岁以下年龄组(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); (五)18周岁以下年龄组(2000年1月1日之后出生)。 三、参加单位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代表队(省市体育局、棋管中心、协会)、机构代表队(俱乐部、相关机构)、特色学校代表队、个人均可参赛。 四、运动员资格 参照总规程运动员参赛规定。 五、参加办法 (一)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,教练1人。 (二)个人赛:每支代表队原则上不限制棋手参赛人数。 (三)团体赛:每年龄组相同单位成绩最好的三位棋手计算团体成绩。 六、竞赛办法 (一)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《国际象棋竞赛规则》执行。 (二)晋级赛:九轮积分循环比赛。每局棋每方50分钟+10秒。 快棋赛:九轮积分循环比赛,每局棋15+10秒。 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 (一)各组别录取前八名,前三名颁发奖牌和证书,四到八名颁发证书。参加比赛的人(队)数不足8人(队)的小项,只录取前3名。 (二)参加个人赛的选手可根据其比赛成绩,依据《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棋士等级条例(2018)》,申请相应的中国国际象棋等级称号。本次比赛各组最高均可授予棋协大师称号(在原有等级的基础之上升级)。获得候补大师和棋协大师称号者,将申办资料交给比赛承办方,由承办方向中国国际象棋协会统一办理证书。 八、违规处理办法 1、参照《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竞赛规程总则》规定的条款执行。 2、违规处理具体办法将在《竞赛补充规定》中说明。 九、报名和报到 按照《第一届全国青少年智力运动大会竞赛规程总则》规定的条款执行。 十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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